生命之道

《哥林多前书》第五章释经讲章

一、教会不可容忍淫乱的事(1—8节)

哥林多前书 5:1—8  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。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,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。2  你们还是自高自大,并不哀痛,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。3  我身子虽不在你们那里,心却在你们那里,好象我亲自与你们同在,已经判断了行这事的人。4  就是你们聚会的时候,我的心也同在。奉我们主耶稣的名,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,5  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,败坏他的肉体,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。6  你们这自夸是不好的。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?7  你们既是无酵的面,应当把旧酵除净,好使你们成为新团;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。8  所以,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,也不可用恶毒(或作“阴毒”)、邪恶的酵,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。

1、要把行淫的人赶出教会(1—3节)

风闻(原文为确定的传言,众人皆知的公开事实)在你们中间有淫乱(即夫妻以外的男女性关系)的事。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(应指非基督徒)中也没有,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(即和继母同居)。你们(指教会的领袖们)还是自高自大(即毫不在意),并不哀痛(意思是不为弟兄的跌倒犯罪和教会的声誉而伤痛着急),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(即按着权柄执行教会纪律)

2、执行教会纪律处分的目的(4—5节)

我身子虽不在你们那里,心却在你们那里,好像我亲自与你们同在(意为保罗和哥林多教会的肢体,外面的身子虽然相离,而里面的灵是相近、相通的),已经判断了行这事的人(即决定应该如何处理)。就是你们聚会的时候,我的心也同在(因为教会的纪律处分应当在教会聚会的时候作出,而不是悄悄地在背地里处理)。奉我们主耶稣的名,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,要把这样的人(指有重大犯罪的人)交给撒但(意为逐出教会,使他不受教会属灵的保护,落在魔鬼的手里),败坏他的肉体(意为使他的肉体被摧残、受痛苦),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(即主再来的日子)可以得救(即有可能得救)

这就是说,肉体的受苦,对我们灵魂的得救是有益处的。我们不能体贴肉体。这也说明,我们执行教会纪律的目的是要让犯罪者至终得救。

      3、教会是新团,应当持守无酵的性质(6—8节)

       保罗接着写道,你们这自夸(指哥林多教会的领袖们对淫乱的犯罪并不在意,而且以宽容犯淫乱罪的弟兄留在教会为爱心而自夸)是不好的。岂不知一点面酵(代表了罪恶)能使全团(代表全教会)发起来(即受到不好的罪的影响,渐渐失去圣洁的见证)吗?你们既是无酵的面(指基督里的新生命是纯净无罪的),应当把旧酵(指潜藏在基督徒肉体中的罪性)除尽,好使你们成为新团(即保持教会的纯洁);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(基督就是逾越节的羔羊)已经被杀献祭了(意为成就了救赎的大功)。所以,我们守这节(逾越节,也叫除酵节,一连七天,不但不能吃有酵的饼,而且家中不能有任何有酵之物。意为基督徒一生的生活,就像过除酵节一样)不可用旧酵(意为不可在旧的罪里面),也不可用恶毒(即充满了败坏)、邪恶(即有意作恶)的酵,只可用诚实真正(即纯洁、真实)的无酵饼。

二、教会如何维持圣洁(9—13节)

哥林多前书5:9—13  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,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。10 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,或贪婪的,勒索的,或拜偶像的;若是这样,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。11 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,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,或贪婪的,或拜偶像的,或辱骂的,或醉酒的,或勒索的,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,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。12 因为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?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吗?13 至于外人有神审判他们。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。

       1、不可与犯六种罪的人相交(9—11节)

       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: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。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,或贪婪的、勒索的,或拜偶像的,若是这样,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(因为世界上到处充斥淫乱、贪婪、勒索、拜偶像等罪)。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: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、或贪婪的、或拜偶像的、或辱骂的、或醉酒的、或勒索的,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(即密切的交往),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(指的是不准他参加教会的爱筵和圣餐)

       帖撒罗尼迦后书 3:14—15 若有人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,要记下他,不和他交往,叫他自觉羞愧;15 但不要以他为仇人,要劝他如弟兄。

2、教会有权施行审判(12—13节)

因为审判(即审断)教外的人与我何干?教内的人(即教会信徒)岂不是你们(指教会)审判的吗?至于外人有神审判他们。你们应当把那恶人(指故意犯罪的人)从你们中间赶出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