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之道

《加拉太书》第四章释经讲章

一、既已得着儿子的名份,就不再作律法的奴仆(1—11节)

       加拉太书 4:1—11  我说那承受产业的,虽然是全业的主人,但为孩童的时候,却与奴仆毫无分别,2  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。3  我们为孩童的时候,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,也是如此。4  及至时候满足,神就差遣他的儿子,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5 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,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。6  你们既为儿子,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(原文作“我们”)的心,呼叫:“阿爸!父!”7  可见,从此以后,你不是奴仆,乃是儿子了。既是儿子,就靠着神为后嗣。8  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,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。9  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,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,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,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?10 你们谨守日子、月份、节期、年份,11 我为你们害怕,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。

       我说那承受产业的(象征神的选民),虽然是全业的主人(即虽然有权利承受父亲的产业),但为孩童的时候(象征旧约时代或律法时代),却与奴仆毫无分别,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(即要接受师傅的照看、监护,并由管家代管财产,不能自主),直等到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(即父亲认为成人的年龄)。我们为孩童的时候(指我们尚未认识因信称义的真理和耶稣基督的时候),受管于世俗小学(指世俗的原则、道理、学说、宗教、哲学等)之下,也是如此。及至时候(即神预定耶稣基督降世为人的时候)满足,神就差遣他的儿子,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(即在律法管辖之下,按着律法应当受刑罚的一般人)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,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(即把儿子放在儿子的地位上)。我们既为儿子,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,呼叫:阿爸,父(即圣灵内住在我们里面,就领了神儿子的凭据)。可见,从此以后,你不是奴仆,乃是儿子。既是儿子,就靠着神为后嗣(人得为后嗣,承受永生的福,是靠着神,而不是靠着自己或别人)

       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,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(包括律法、偶像、世界上的事物等)作奴仆。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,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(即神所拣选的),怎么还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(即将自己置身于律法之下),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?你们谨守日子、月份、节期、年份(如安息日、逾越节),我为你们害怕(即害怕加拉太人在恩典中堕落),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功夫。

二、要回想得救时的情形,那是基督活在里面的明证(12—20节)

       加拉太书 4:12—20 弟兄们,我劝你们要象我一样,因为我也象你们一样,你们一点没有亏负我。13 你们知道我头一次传福音给你们,是因为身体有疾病。14 你们为我身体的缘故受试炼,没有轻看我,也没有厌弃我,反倒接待我,如同神的使者,如同基督耶稣。15 你们当日所夸的福气在哪里呢?那时你们若能行,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我,也都情愿。这是我可以给你们作见证的。16 如今我将真理告诉你们,就成了你们的仇敌吗?17 那些人热心待你们,却不是好意,是要离间(原文作“把你们关在外面”)你们,叫你们热心待他们。18 在善事上,常用热心待人,原是好的,却不单我与你们同在的时候才这样。19 我小子啊,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,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。20 我巴不得现今在你们那里,改换口气,因我为你们心里作难。

       弟兄们,我劝你们要像我一样,因为我也像你们一样,你们一点没有亏负(指冤屈或不公平地对待人)(保罗的意思是说,我也学习了你们以往那样的以爱心待人,你们以往没有一点对不起我的地方,我劝你们学习我从你们身上学到的功课)。你们知道我头一次传福音给你们,是因为身体有疾病(意思是说,你们知道我头一次是身上带着病传福音给你们)

       你们为我身体的缘故受试炼(即保罗身体的疾病成了加拉太人爱心的试炼),没有轻看我,也没有厌弃我,反倒接待我,如同神的使者,如同基督耶稣。你们当日所夸的福气(即以爱心待人是福气)在哪里呢?那时你们若能行,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我都情愿。

       如今我将真理告诉你们,就成了你们的仇敌吗?那些人热心待你们,却不是好意,是要离间你们(即与保罗和其他基督徒分离),叫你们热心待他们(即叫你们跟从他们)

       这就是说,我们要分辨别人的爱心,是不是出于爱主的动机。

       在善事上(即出于良好动机)常用热心待人,原是好的,却不单我与你们同在的时候才这样(保罗希望加拉太人不和保罗在一起的时候也能热心待保罗)

       我小子(即我的孩子)啊,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(生产之苦,包括:1、不顾对方的冷漠、反对,劳苦领人归主;2、不顾对方的无知、幼稚,劳苦栽培人,使其生命成长),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。我巴不得现今在你们那里,改换口气(说明保罗对加拉太人的责备是不得已的),因我为你们心里作难。

三、要作应许生的儿女,不要作血气生的儿女(21—31节)

       加拉太书 4:21—31 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,请告诉我,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?22 因为律法上记着,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:一个是使女生的,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。23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,是按着血气生的;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,是凭着应许生的。24 这都是比方,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。一约是出于西乃山,生子为奴,乃是夏甲。25 这夏甲二字是指着阿拉伯的西乃山,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,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。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,她是我们的母。27 因为经上记着:“不怀孕、不生养的,你要欢乐。未曾经过产难的,你要高声欢呼,因为没有丈夫的,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。”28 弟兄们,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,如同以撒一样。29 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,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,现在也是这样。30 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?是说:“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!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。”31 弟兄们,这样看来,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,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。

       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(即在律法管辖之下的人),请告诉我,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(即律法书)吗?因为律法上记着,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,一个是使女(即夏甲,预表律法之约)生的(即以实玛利,预表在律法管辖之下的人),一个是自主之妇人(即撒拉,预表应许之约)生的(即以撒,预表新约的信徒)。然而那使女所生的,是按着血气生的(撒拉让使女夏甲和亚伯拉罕生下以实玛利,并不是神的旨意,完全是属肉体的血气的作法,而且是撒拉和亚伯拉罕没有信心的表现);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,是凭着应许生的。这都是比方,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(律法之约和应许或恩典之约)。一约(即律法之约)是出于西奈山,生子为奴(预表在律法管辖之下的人),乃是夏甲。这夏甲二字是指着阿拉伯的西奈山(象征律法),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(指当时的犹太教),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(指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中的犹太主义者)都是为奴的。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(指属天的耶路撒冷,既指将来的圣城新耶路撒冷,也指属灵的教会)是自主的,她是我们的母。因为经上记着:“不怀孕、不生养的(即不能生育的妇人),你要欢乐。未曾经过产难的,你要高声欢呼,因为没有丈夫的(指不能生育的妇人和没有丈夫的妇人一样),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(即没有生育的能力而凭应许而生的儿子,指凭神的恩典而生的新约信徒的人数,要远超过犹太律法主义者)

     弟兄们,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,如同以撒一样以撒是凭应许而生的。我们基督徒作神的儿女,也完全是照神的应许,因信基督耶稣,并非靠肉体的行为)。

       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,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(圣经上没有记载),现在也是这样(指甘愿在律法下为奴而拒绝恩典的人,同样逼迫因信称义的人)。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?是说:把使女的儿子赶出去,因为使女的儿子(指凭行为称义的人)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(指因信称义的人)一同承受产业(见创世纪21:10-12)

        弟兄们,这样看来,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,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(凭着信心活在基督的自由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