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之道

《加拉太书》第三章释经讲章

一、以加拉太人得救的经历证实因信称义的道理(1—5节)

       加拉太书 3:1—5  无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稣基督钉十字架,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,谁又迷惑了你们呢?2  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:你们受了圣灵,是因行律法呢?是因听信福音呢?3  你们既靠圣灵入门,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?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?4  你们受苦如此之多,都是徒然的吗?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?5  那赐给你们圣灵,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,是因你们行律法呢?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?

      无知(即知觉迟钝、不觉悟)的加拉太人哪,耶稣基督钉十字架,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(即保罗已经将耶稣基督钉十字架的真理向加拉太人讲得清清楚楚,就像活画在眼前),谁又迷惑了你们呢?

       哥林多前书 1:18 因为十字架的道理,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;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。

       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:你们受了圣灵(即接受圣灵内住。可以从信主后心境和生活的改变而察觉,是得救的凭据),是因行律法呢?是因听福音呢?你们既靠圣灵入门(显然,加拉太人在信主接受圣灵的时候,还不知道律法是怎么回事。我们得救,接受圣灵,并不是因为我们遵守律法或是行得好,而是我们听信福音,神白白地赐予),如今还靠肉身成全(即靠肉身方面的努力,遵行律法而成全救恩)吗?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?你们受苦如此之多,难道是徒然的吗(即加拉太人接受基督后,曾有许多为基督受苦的经历,主要是来自热衷于律法的犹太教狂热分子的逼迫而受的苦。如果加拉太人现在回过头来接受犹太主义者的道理教训,已往岂不是白白受苦吗)?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?那赐给你们圣灵,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(即神迹奇事)的,是因你们行律法呢?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?

二、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事实证实信才是正路(6—14节)

       加拉太书 3:6—14  正如“亚伯拉罕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”7  所以你们要知道:那以信为本的人,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。8  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,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,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,说:“万国都必因你得福。”9  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。10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,都是被咒诅的,因为经上记着:“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诅。”11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,这是明显的;因为经上说:“义人必因信得生。”12 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说:“行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着。”13 基督既为我们受(原文作“成”)了咒诅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。因为经上记着:“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。”14 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,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。

       正如“亚伯拉罕因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(即在对的地位上)”。所以你们要知道,那以信为本的人,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(即属灵的子孙或说信心的子孙)。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,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,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,说:万国都必因你得福(包含因亚伯拉罕的后裔耶稣基督而得福,也包含因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典范而得福)。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。

       凡以律法为本的,都是被咒诅的(即受刑罚或说灭亡),因为经上记着: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诅。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,这是明显的,因为经上说:义人必因信得生。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说:行这些事的(即完全遵守律法规条),就必因此活着(指永远活着,即永生)

      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(即代替我们受刑罚)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,因为经上记着:凡挂在木头(即十字架)上都是被咒诅的。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,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。

三、神应许之约是在颁下律法之前,故应许优于律法(15—22节)

       加拉太书 3:15—22 弟兄们,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,虽然是人的文约,若已经立定了,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。16 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;神并不是说“众子孙”,指着许多人;乃是说“你那一个子孙”,指着一个人,就是基督。17 我是这么说,神预先所立的约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,叫应许归于虚空。18 因为承受产业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应许,但神是凭着应许,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。19 这样说来,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?原是为过犯添上的,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,并且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。20 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,神却是一位。21 这样,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?断乎不是!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,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。22 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,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,归给那信的人。

弟兄们,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,虽然(即使)是人的文约(即契约、合同),若已经立定了,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(对讲诚信的人而言)。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说的。神并不是说众子孙,指着许多人;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,指着一个人,就是基督(见创世纪12:2-3、17:2-6、22:18)。我是这么说,:神预先所立的约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,叫应许归于虚空(因为神是信实的神)。因为承受产业(指一切属灵的福分)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应许(律法和应许是不能并立的);但神是凭着应许,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。

      这样说来,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?原是为过犯添上的(即为将过犯显明出来而添上的,也就是说律法的功用是叫人知罪),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(指耶稣基督)来到,并且是藉天使(见使徒行传7:53)经中保(指的是摩西)之手设立的。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,神却是一位(就是说,律法的中保是为双方作的,需要双方都守约、履行义务,而神的应许则是单方面的)。这样,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?断乎不是(即律法和应许并不是对立的)!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,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(即律法的目的并不是叫人得生)。但圣经(指旧约律法)把众人都圈在罪里,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。

四、律法引导人到基督那里,使人因信称义(23—29节)

       加拉太书 3:23—29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,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。24 这样,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,引我们到基督那里,使我们因信称义。25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,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。26 所以,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。27 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,都是披戴基督了。28 并不分犹太人,希腊人,自主的,为奴的,或男或女,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。29 你们既属乎基督,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。

       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(即因信称义的的真理未显明)以先,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。这样,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(即启蒙老师),引我们到基督那里,使我们因信称义。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,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手下了。

       所以,我们因信基督耶稣,都是神的儿子。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,就是披戴基督了(意味着我们在基督里面,并彰显出基督的荣美)。并不分犹太人、希腊人、自主的、为奴的,或男或女(即不分种族、国籍、阶级、性别),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(见以弗所书2:13-16)。你们既属乎基督,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。

       罗马书 2:28—29 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,不是真犹太人;外面肉身的割礼,也不是真割礼。29 惟有里面作的,才是真犹太人;真割礼也是心里的,在乎灵,不在乎仪文。这人的称赞,不是从人来的,乃是从神来的。

罗马书 3:28—30 所以(有古卷作“因为”)我们看定了: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29 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?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吗?是的,也作外邦人的神。30 神既是一位,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,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