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之道

《加拉太书》第二章释经讲章

一、第二次访问耶路撒冷(1—10节)

       加拉太书 2:1—10  过了十四年,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,并带着提多同去。2  我是奉启示上去的,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,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,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。3  但与我同去的提多,虽是希腊人,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。4  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,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,要叫我们作奴仆。5  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,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。6  至于那些有名望的,不论他是何等人,都与我无干,神不以外貌取人。那些有名望的,并没有加增我什么,7  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,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。8  (那感动彼得,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,也感动我,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。)9  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,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、矶法、约翰,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,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,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,10 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,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。

       过了十四年,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,并带着提多同去。我是奉启示(即得神启示)上去的(去耶路撒冷的目的,见使徒行传15:1-2),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(见使徒行传15:3),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(指使徒、长老等教会领袖)说的(见使徒行传15:4),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(保罗向犹太基督徒和耶路撒冷的教会领袖、使徒陈说在外邦人中传福音的情形,目的是要向他们证明外邦人无需割礼就能得救,并与耶路撒冷的教会领袖和使徒门协调一致,共同对付犹太主义者,就不是徒然奔跑了)

       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腊人,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,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(并不是真正的基督徒),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(即企图窥探外邦基督徒对犹太律法的态度),要叫我们作奴仆(即叫我们成为律法的奴仆,受律法的捆绑和束缚)。我们就是一刻的功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(对异端教训绝不妥协让步),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。

       至于那些有名望的(指在耶路撒冷的教会领袖和使徒),不论他是何等人,都与我无干(指没有给保罗什么,包括举荐、提携、物质的支持等),神不以外貌取人(即神不偏待人,不以外在的名望等偏好待人,偏待教会领袖)。那些有名望的,并没有加增我什么(即既不曾教导保罗,也没有在保罗已认识的事上有所增补),反倒看见了主托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(即外邦人),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。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,也感动我(即神的感动),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。

       又知道(清楚地了解)所赐给我的恩典(即承认神的恩典和能力在保罗里面运行),那称为教会柱石(指具有使教会稳定力量的人)的雅各(即耶稣肉身的弟弟)、矶法(即彼得)、约翰,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(犹太人行右手相交之礼,表示承诺、认可、信任与友谊,即承认保罗和巴拿巴在主里的工作,与使徒门没有高下的分别),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,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,只是愿意我们纪念穷人,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。

二、在安提阿责备彼得(11—21节)

       加拉太书2:11—21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,因他有可责之处,我就当面抵挡他。12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,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;及至他们来到,他因怕奉割礼的人,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。13 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,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。14 但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,与福音的真理不合,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:“你既是犹太人,若随外邦人行事,不随犹太人行事,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?”15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,不是外邦的罪人,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稣基督,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,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,不因行律法称义,因为凡有血气的,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。17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,却仍旧是罪人,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?断乎不是!18 我素来所拆毁的,若重新建造,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。19 我因律法,就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着。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现在活着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;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,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,他是爱我,为我舍己。21 我不废掉神的恩,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。

       后来矶法(即彼得)到了安提阿,因他有可责之处,我就当面抵挡(即反对)他。从雅各那里来的人(即从耶路撒冷教会来的人)未到以先,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;及至他们来到,他因怕奉割礼之人(耶路撒冷教会非常注重割礼,就连彼得也怕奉割礼之人),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(彼得的软弱)。其余的犹太人也随着他装假,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(可见,教会领袖的言行会影响许多的人,不可不谨慎)。但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,与福音的真理不合,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:你既是犹太人,若随外邦人行事(即已经和外邦人一同吃饭,表示认同外邦人的生活方式),不随犹太人行事,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?

保罗之所以当众责备彼得,是为了捍卫真理。因为彼得在众人面前犯的错,不宜私下纠正,应当在众人面前纠正。

箴言 27:5  当面的责备,强如背地的爱情。

      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,不是外邦的罪人(保罗借用犹太人自大的说法,即外邦人都是拜偶像的不洁的罪人),既知道人称义(即宣告无罪)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稣基督,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(即连生来的犹太人,也承认自己是罪人),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,不因行律法称义,因为凡有血气的(指全人类),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。

     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(即因信基督称义),却仍旧是罪人(在犹太主义者看来,一个人不遵行律法,不论信与不信耶稣,仍旧是罪人),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?断乎不是!

我素来所拆毁的(指凭行律法称义的道理教训),若重新建造(即承认靠行律法得救),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。

       我因律法,就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着(因律法而认识到自己无力遵守律法而得救,转而信靠耶稣基督,所以脱离了律法,即向律法死了,靠着信心在神面前活着)。我已与基督同钉十字架(一个接受耶稣基督救恩的人,他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而死了。即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,是代替我们死,等于我们死了),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;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,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,他是爱我,为我舍己。

      我不废掉神的恩,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。